哇......我被Lilac給點到名了. 原以為躲過這個串聯咧
這次的題目是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』,下面就是遊戲規則:

請先發文,寫出六項您認為的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』可以是現象、理由、影響、故事甚至只是一句話,搞笑、漫畫、照片、唱歌、跳舞,什麼形式都可以!

寫完之後,請繼續點出六位 blogger,到對方家留言通知,把題目繼續傳遞下去;被點中的 blogger 必須再點選六位 blogger,如此論推.... ,記得,在你自己的文章最後,要宣告自己點選了哪六位幸運兒,並附上這六位的 blog 連結。

最後,記得使用引用功能,把你的這篇文章,引用回當初點名你的人的那篇文章。(歡迎另外引用回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』節目主格的這篇活動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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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部落格有啥了不起: 可以寫下生活點滴...等年紀越來越大..想不起來時可以來看看~~哈哈`

2.部落格有啥了不起: 寫了些543的東西可以跟家人朋友分享...網路無國界啊~

3.部落格有啥了不起: 可以自由編排日記..加上照片及圖案...豐富日記~

4.部落格有啥了不起: 話說不出口時...可以盡情發揮的好地方....

5.部落格有啥了不起: 寫美食日記時...讓很多人在看時肚子餓餓餓.... (好壞喔)

6.部落格有啥了不起: 多了解朋友的生活情形及心情~~

串連的人好像都被大家點完了..
好吧..還是來點幾個人..
亞亞,maygo, Sean, Quacker還有tequila986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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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ck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